从踏上旅途的那天起,走的每一步,都在远离。越往前,家的味道仿佛渐行渐远,辗转世界后才发现,走得出世界的圈,走不出故乡的圆。世界再大,也要回家!
随着2019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,在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即将返乡。
面对一线城市高昂的房价和复杂的购房资格,返乡置业现在已然成为了一种经济与亲情兼顾的选择。
对于离开武汉许久,不了解武汉房产政策和市场的返乡人群,特奉上返乡置业宝典一份,希望有所帮助。
政策篇
一、限购和不限购区域
限购区:江岸区、江汉区、硚口区、汉阳区、武昌区、青山区、洪山区、东湖高新区、经开区、东西湖区、江夏区、黄陂区的部分区域及长江新城起步区限购限售。
不限购区:新洲区、蔡甸区、汉南区、江夏五里界、黄陂区汉口北。
二、买房首付
(一)本市户籍首套房——首付比例30%,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%,购买非普通住宅(144平以上)首付比例不低于70%,二套房及以上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。
(二)非本市户籍买房条件—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(含2年)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,首套房和二套房同上。
三、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
(一)办理落户条件
1、具有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(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)学历或学位的人员;
2、具有普通高校专科、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(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)学历或学位,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。
(二)需提供的材料
1、本人填写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(留存原件);
2、本人原籍《居民户口簿》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,居民身份证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
3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(教育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、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、或“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”)(审核原件、留存复印件);
4、在自有房屋落户的,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单位证明(留存原件);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(留存原件),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;
(三)办理落户渠道
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,有自有房屋的,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;无自有房屋的,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,也可在工作地、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。
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:
(一) 网上办——申请人通过关注“武汉公安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“武汉公安云端窗口”( 使用手机“电子卡包”APP或“支付宝”APP扫描“http://ydck.whga.gov.cn”网站二维码),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,网上审核通过的,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《准予迁移证明》。
审核通过后,选择《准迁证明》领取方式。可选择“邮政快递寄送”或“现场领取”两种方式。
领取《准迁证明》后,带上户口本回原籍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在首页“我的”模块中,点击查看,可以查看落户需要携带的材料。带上第八步中所提示的材料去往对应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。
(二) 窗口办——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,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。有随迁人员的,5个工作日办结;无随迁人员的,材料齐全现场办结,开具《准予迁移证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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